暂时放宽学生签证持有者的工作时间

为了在新冠疫情期间支援某些行业的服务,内政部和澳大利亚边防局将对学生签证持有者工作采取灵活的态度,包括那些超出其常规工作限制的人员,但仅限于下述行业。

您可以每两周工作超过40小时,如果您属于下列情况之一:

  • 为持有澳大利亚皇家外科学院(RACS)身份证或NAPS身份证的养老服务机构或联邦资助的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包括如果您受雇于劳务公司或招聘机构)。
  • 为已注册的国民残疾保险计划(NDIS)保险商工作(包括如果您受雇于劳务公司或招聘机构)。
  • 就读于医疗相关的课程,并且根据卫生官员的指示,您正在支援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工作
  • 在农业有关行业工作
  • 在旅游和酒店业工作
  • 在位于受COVID-19封锁限制影响的地区的超市或相关配送设施中工作。

以上行业是根据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标准产业分类(ANZSIC)体系定义的。

如旅游业和酒店业从业者所从事的工作没有被列入ANZSIC体系下的住宿和餐饮服务部门,则ANZSIC体系下还包括从事主要目的是直接为游客提供服务的工作。可以在澳大利亚统计局网站上获取关于ANZSIC体系的更多信息。

以上是新冠疫情期间的临时措施,将由政府进行审查。查看内政部COVID-19网站,了解有关这些安排的最新信息。

1. 学生需要了解的信息

即使某些行业的工作时间有更大的灵活性,您必须平衡您对学习和工作投入的时间。

在下列行业每两周工作时间超过40个小时的学生,必须:

  • 确保课程注册
  • 达到课程要求的出勤率
  • 完成课程要求的进度

学生签证持有者如果取消注册并停止课程学习,或未能达到所要求的课程进度,可能会违反其签证条件。

如果您在上述行业工作或获得工作机会,并且您已经完成了您的学业课程,您可能有资格申请COVID-19大流行(子类408)签证。您只能在学生签证到期前90天申请此类签证。

如果您希望在上述某个行业每两周工作超过40小时,您不需要与移民局联系。

只要主签证持有者已经开始了他们的课程,副签证持有者在满足其他要求的情况下也有权享受同样的工作时间放宽待遇。

2. 雇主需要了解的信息

雇主必须遵守澳大利亚工作场所法律。来自海外的工作人员,包括留学生,在澳大利亚工作场所法律下享有与所有其他雇员相同的权利。

在实施上述措施的同时,内政部和澳大利亚边防局将:

  • 根据《移民法(1958)》第116(1)(b)条行使其自由裁量权。此举为不取消那些每两周工作超过40小时以支援您单位的学生签证。
  • 根据《移民法(1958)》第235条,不将学生签证持有者移交调查任何潜在的罪行。这可能与学生签证持有人违反其签证条件的工作时间有关。
  • 作为用人单位,不将您或相关的第三方劳务雇佣公司,根据《移民法(1958)》第245AC条,移交进行任何潜在的犯罪行为调查。这可能涉及到允许学生签证持有人在违反其签证条件的情况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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