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签证或附带以下条款
一、条款8101—不能工作
您不能在澳大利亚工作。
此条件意味在澳大利亚境内,您不能从事可获得报酬的工作
其他信息:
仅限旅游签证持有人:
经内政部许可,您仅可以从事以下工作:
- 如果您在澳大利亚境外的大学学习,您只能做与您学习相关的无报酬工作,
- 在您非亲自从事该工作前提下,了解一个行业的工作方式。
如果需要获得工作许可,请在签证申请中提交一封您的情况说明信及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您到达澳大利亚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并且需要工作,您需要申请新的访客签证(旅游类)并获得工作许可
您需要证明:
- 您因新情况而面临经济困难
- 您或您的家庭成员可能需要政府的帮助
- 您有令人信服的个人理由,例如严重事故或疾病,需在澳大利亚工作,
- 由于一些您无法改变的原因,而导致您或您的直系亲属无法返回母国
- 您别无选择,只能在澳大利亚工作
此决定由签证审理办公室或内政部部长根据每个案例的具体情况做出
如果您没有得到报酬,您可以在没有得到内政部许可的情况下:
①做义工
②在您所在国家/地区线上办公
③为家庭成员做短期家政或护理工作
二、条款8201—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学习
在澳大利亚期间,您不得参与任何学习或培训超过3个月(详情见规定)
其他信息:
某些情况下,此限制不适用于:
①590类(学生监护人)签证
②602类(医疗)签证
③675类(医疗(短期居留))签证
④685类(医疗(长期居留))签证
590类签证持有者
您可以每周学习最长不超过20小时的海外学生英语强化课程(ELICOS)
602、675和685类签证持有者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您可以在澳大利亚学习超过3个月:
- 您未满18周岁
- 您在澳大利亚期间的情况发生了变化
- 由于您的自身情况,您已经获得书面许允许您这样做
其他签证持有者
您在澳大利亚学习或培训的总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有关签证相关条款的完整列表,请参见《联邦法律条款库》
三、条款8503—不能续签
在澳大利亚期间,除庇护签证外,您无法有效申请任何新的实质性签证。
其他信息:
对于下列签证类别,条款8503是必备条件;
①访客签证(第600类)担保家庭类
②访客签证(第600类)批准的目的地计划类
③访客签证(第600类)旅游类别(若内政部要求您获得签证担保)
如果您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您可以向内政部要求豁免该项条件。
四、条款8531—必须在签证到期前离开
持有者不得在签证允许的停留期结束后继续留在澳大利亚